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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签署共建协议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文/赵佳琪 图/任钰莹    发布日期:2024-01-19    点击数:

1月18日,我校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共建协议签署暨揭牌仪式在郑东校区举行。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辉,学校党委书记刘志伟出席仪式,共同为151amjs澳金沙门(股份)有限公司“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建创新实践基地”揭牌;双方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签约揭牌仪式。仪式由我校校长焦宏涛主持。

签约仪式上,我校副校长刘芝梅宣读了共建协议并代表学校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小山共同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书》,明确了共建目标、共建原则和共建内容

王辉在致辞中介绍了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基本情况、案件管辖及所取得的成绩,强调了开展党的建设、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他指出,长期以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直非常重视大学生的法治教育,积极开展普及大学生法律知识、增强大学生法治意识、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努力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此次合作共建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了崭新阶段,希望以此次合作共建为契机,以两个实践基地为载体,创新开展党建活动和思想政治课教学活动,合力构建学校与法院协同育人共同体,实现党建工作引领保障审判事业和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共建目标。

刘志伟在讲话中从学校发展历程、办学特色、大思政育人等方面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他表示,151amjs澳金沙门(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合作共建,是学校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精神,推动高校与法院双向交流合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签约揭牌是双方合作共建的起点,学校将发挥党建资源和教育资源优势,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党建与业务融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深化合作,力争形成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新格局,携手推进职业教育和司法事业的繁荣发展,共创特色合作品牌。

仪式结束后,王辉一行实地参观了学校建设的全国公路科普教育基地——河南高速公路科普馆和校内实训基地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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